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22年,我市查处各类侵权假冒违法案件228件,罚没款109.08万元;先后对货值65.79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侵权假冒势头得到一定效果遏制,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得到一定效果维护,市场营商环境持续好转。
“3·15”来临之际,平凉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2022年度平凉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典型案例。
2022年7月13日,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案件线索,对平凉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涉嫌销售侵犯“嘉实多”和“美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机油60桶,经商标权利人辨认并出具《辨认报告》,该批机油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经查,该批机油是从批发商余某处购进,违法经营额为1.5984万元。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当事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机油60桶、罚款1.6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案在查处过程中,该局将有关当事人存在的其他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做进一步查处。
2022年4月,华亭市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其先后多次在西安一酒水经销商处购买价值40余万元高档白酒,怀疑其为假酒。经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遂立案侦查。
经查,嫌疑犯王某与其他骨干成员两人或3人合资在陕西省西安市共同成立9家烟酒商行,招募多名同乡和亲属长期销售假冒高档白酒。该团伙在王某的统一组织安排下,从河南省某县购进假冒贵州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注册商标的酒品,并将其分发至各商行与正品混杂,通过店内直销、微信电话推荐、熟人介绍等方式,采取送货上门、快递物流等形式,以正品市场零售价向西安市区及周边省市客户大量出售进行牟利。
案发后在某越野车内当场查获假冒注册商标的贵州茅台白酒32箱共192瓶;在9个涉案店铺、3处固定仓库多台车内临时存放点先后查获各类白酒共计2029瓶,涉及6个品牌多种酒品。经鉴定,其中1799瓶白酒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市场价值共计360.5384万元。并查明已销售出的假冒注册的白酒359瓶,经鉴定,其中343瓶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价值共计76.007万元。2022年12月8日,案件移送至华亭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被告人胡某某(女)自2016年底开始在庄浪县城经营胡某某保健品店,从事性保健品零售。2020年6月以来,胡某某利用微信聊天方式选货、支付,先后12次购进“黑金刚”“三肾丸”“中药伟哥”“黄金玛卡”等性保健品在其店内零售,共计支付谢某某货款1.3363万元。
2021年7月9日,庄浪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侦查终结经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对被告人胡某某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庄浪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12月20日,庄浪县人民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22年11月2日,平凉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崆峒区某兽药店执法检查时,发现店内售卖的兽药标称为(高热菌毒血清)A+B套盒,其中A包装盒(高免全能增效)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号、无生产厂商、无产品批准文号,包装上未标注“兽用”字样,该产品为假兽药。经查,当事人高某经营的涉案产品是2022年分两次从兰州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购进10盒,进货价每盒34元,销售价每盒40元,货值金额400元。
市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假兽药(高热菌毒血清),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库存(高热菌毒血清)7盒、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20元,并处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11月18日,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上级通知:甘肃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2021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经抽样检验为不合格产品。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7月25日生产了一批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共计3240平方米,每卷10米,共计324卷,经其自检合格,成品入库存放于仓库待出售,标签未标明价格。收到抽检不合格结果报告后该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了复检,2021年10月27日复检结果判定为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3240平方米(共计324卷),并处罚款4.536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14日,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泾川县某服装店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其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在店内销售印有“冰墩墩”形象标志的服装(卫衣)9件,违法经营额436元,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扣押。
经查,当事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销售含有奥林匹克标志商品的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马停止侵犯权利的行为、没收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商品(9件)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29日,崇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崇信县某车行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3辆建设牌正三轮摩托车不能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执法人员现场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未查到合乎条件的认证信息。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3月17日订购3辆建设牌正三轮摩托车,涉案货值金额7200元。车辆未售出,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崇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2月24日,华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华亭市某医疗美容诊所进行全方位检查时,发现5包医用棉签、27个一次性医用帽子、24包脱脂棉球、66支一次性使用线副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均已过期、失效。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华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过期、失效医疗器械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来源:平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胥富春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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